占有慾,專屬於我的特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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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對於喜歡的人甚至是另一半的興趣,或者是目光被其他的人事物給吸引走時,總是會有一股無名的醋意--在他們眼中這些都是敵人--,這是單純的占有慾作祟嗎?

「我當初就是被她的樂觀大方給吸引的。」

「他真的很風趣,每次跟他講話我都非得笑到肚子疼不可。」

「他跳舞真的很厲害哦!」

「那天在夜店裡看到她,簡直就像是女王出巡似的,狠狠地吸住我的目光。」

維特:「我放在一邊的橘子,也就是僅剩下的那些,造成了極妙的效果,但她出於禮貌,每吃一片都要送上一片給那不知趣的鄰座,這真叫人傷心。」(少年維特的煩惱)

從維特的這段話看來,這世上到處都有著不知趣的鄰座,世界正巧就是這樣,就是被迫分享,世俗社會就是我的對頭。我不斷受到一些討厭鬼的麻煩:一個偶然相逢的泛泛之交硬是要坐在我的桌旁;飯店裡那些鄰座粗俗的言談舉止顯然吸引著對方,以致他/她甚至聽不見我是否在和他/她說話;一樣東西,例如說一本書,對方會全神貫注地沉浸其中(我妒嫉這本書)。所有這一切,只要是剎那間便會損壞兩人關係、破壞私情或拆散這種依附關係的,都叫人惱火,這世界說:「你也是屬於我的。」(羅蘭巴特)

很有趣的一種現象,之於維特,夏綠蒂那優雅富有禮貌的態度正是吸引他的要素之一,但他卻對於夏綠蒂那種出於禮貌而分食給鄰座的行為感到吃味。

「真是吃力不討好,我特地留給她的橘子,她卻拿去分送給別人。」也許他心裡這麼想著,這種行為破壞了夏綠蒂在他心中的形象,但另一方面,夏綠蒂確時該是「善良的」,既然她是個完美的對象;但這善心卻不該毀了專屬於我的「特權」,因此這種矛盾便造成自己心中的怨懟感。

學妹曾經問我,為何她在夜店裡認識的一位風趣型男,對其他人也能如此風趣,好似不在乎她的存在似地?我反問她:「你們交往了嗎?既然還沒,那他在認識你以前便是以這種形式存在,何以在認識你後就必須馬上停止這種行為呢?」

我發現對於墜入情網的人來說,「自己」以外的對象通通都是敵人,包括家裡的19″電腦螢幕,躺在櫃子上的平面電視,書櫃上的銀魂漫畫,他/她的所有同事、同學都是可以被列為敵人的,他的所有行為 應當都只專屬於我,為何他人也可享有?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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